监察法咨询

监视居住由哪里的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辩护
2020-06-17 20: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
    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是在哪里执行: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内的合法住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
  • 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