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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

2019-06-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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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每一件事情只要有开始或者的是结束。当然结束好坏就是我们去争取。现实生活中遇到不能解决的情形,在申请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会根据双方呈现的实际情况说明进行裁决。那么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

  1、先行裁决,也称部分裁决。是仲裁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实和争议中的一部分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先行裁决同终局裁决的效力相同,后来的终局裁决不得就已先行裁决的事项作再次裁决。

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也称终局裁决,是整个案件审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所作的最终决定。终局裁决作出以后,除个别需要进行裁决更正修改或者补充的以外,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已作出裁决,但在裁决书中有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这种补正只涉及形式,不应改变裁决书中关于权利、义务问题的决定。

  二、民事裁决不服怎么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三、申请民事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民事裁决不服怎么处理以及申请民事裁决的情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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