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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有哪些

2019-07-1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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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是在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的时候,相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去提出起诉。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有哪些?申请撤销民事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裁决书有效期多久?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有哪些

  1、先行裁决,也称部分裁决。是仲裁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实和争议中的一部分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先行裁决同终局裁决的效力相同,后来的终局裁决不得就已先行裁决的事项作再次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也称终局裁决,是整个案件审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所作的最终决定。终局裁决作出以后,除个别需要进行裁决更正修改或者补充的以外,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已作出裁决,但在裁决书中有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这种补正只涉及形式,不应改变裁决书中关于权利、义务问题的决定。

  二、申请撤销民事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三、民事诉讼裁决书有效期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一直有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属于一裁终局的,具有法定应当撤销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劳动者不服的可以提前民事诉讼。不属于一裁终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通过再审撤销,一直有效。但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有哪些、申请撤销民事裁决的情形、民事诉讼裁决书有效期多久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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