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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行政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刑事辩护
2019-08-30 14:0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需要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内勤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证明
    (一)》的存根联上受理登记,并开具《派出所受理室办事回执单》。经社区民警核实后,在《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证明
    (一)》的“证明事项”栏内如实填写,对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签注“至签发之日前未发现XXX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意见,报分管所领导审批,加盖公安派出所调查章,开具《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证明
    (一)》的交当事人联,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存根联及有关材料予以存档。

  • 1、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是特殊行业、职业、职称评定或出国等相关的事宜所需材料,派出所一般都会配合出具的;
    2、可以让新单位出具相关盖章的证明或说明,证实该岗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
    3、如出具的证明派出所不认可的,建议和新的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书面承诺无犯罪记录;
    4、一般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用人单位都是比较正规的企业,可以值得一试。
  • 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个人需要开具的,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相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21条。【意思分解】
    1、识记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3种情形,应注意其中第2种情形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原告申请;
    (2)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不可弥补损失;
    (3)不损害社会公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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