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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对方的好意被骗签名这样的不合理的事情是有效的吗?另外,写不合理的事情也不是不合理的

2020-04-13 20:5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的本质是一份简易的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成立和生效的条件由法律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只有签名没有指纹,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反过来说,只有指纹,没有签名,合同是否也有法律效力呢? 答案也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欠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第二,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第三,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
    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 借条属于借款关系,欠条属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证明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而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和欠条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都能证明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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