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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有哪些规定

2021-01-2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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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军人的结婚来说,均如果需要结婚的,需要满足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因为军人具备一定的特殊性质,所以说军人结婚会有相应的一些规定来规范相应的一个行为,那么军人结婚到底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军人结婚有哪些规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军人结婚有哪些规定

  1、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2、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3、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4、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5、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6、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7、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军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8、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9、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10、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军人结婚有哪些规定

  二、破坏军婚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军人结婚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军人在结婚的时候要按照相应的规定去结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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