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咨询

结婚不到半年,没领结婚证,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应退还多少?

离婚
2019-06-05 15:2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退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对于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没有造成给付礼金一方生活困难的,彩礼是不予退还的。至于摆酒席,也是不需要退还的。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
    至于是否能胜诉,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 不退彩礼,对方可以起诉;如法院判决退还彩礼,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一【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应依法退还彩礼】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属同居关系,如不想结婚、要求解除婚约,需要退彩礼。
    如不退还彩礼,权益人可以依法起诉。《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规定,支持权益人这种情形的起诉。二【不执行法院判决会被强制执行】如法院判决退还彩礼,当事人拒不退还,权益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依法执行强制措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