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非农业集体户口??婚后想迁入男方本地??想从贵州迁到湖南??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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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的户口迁移的手续:
1、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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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办理
结婚登记,可以从所在集体户口的单位,借出自己的户口页,然后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页,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即可。 如果借不出户口页的,也可以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去进行婚姻登记。
有常驻户口登记表,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除身份证外,不再需要其它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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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