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餐馆工作,他说他半个月前辞职了,但经理没有同意。现在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不给。如果他离开,他不会给他薪水。如何处理?我可以给劳动局的人打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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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的员工,不到三个月离职,如果过了试用期,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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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不到三个月辞职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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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