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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老板,女员工来公司才4个月,各项基本任务都没有完成,在我提出开除时,她才告诉我怀孕了,而且是未婚先孕,请问我可以给她降薪吗?

其它
2019-06-20 11:3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怀孕被降薪合法吗?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的规定解除合同和裁员。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上可知,如果在员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工资是违法的。
    公司不可以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变更劳动合同。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且职业女性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当受特殊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无效。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补偿方式因解除合同原因而异。
      
    一、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相反,公司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三、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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