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先生。 我从8月25日开始请病假到了9月8日,那之后因为身体的原因申请了退休。 人事告诉我,如果马上办理手续的话,9月份就不会发工资了。 这种情况下,9月8日的工资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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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
劳动仲裁。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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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
仲裁维权。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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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工资算法。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工资待遇由单位照常发放,你原来工资多少就是多少。工伤是不分是否试用期的,只要是入职后因工受伤,单位都需承担工伤责任。具体流程比较复杂,要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赔偿等。
2、病假工资算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意,这里还有一个医疗期的问题,并非病假的所有医疗期间都是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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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