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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

2021-06-1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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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征收并不是适用于所有企业,哪些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一般不能够申请核定征收。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条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准备事项

  (1)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主要包括:

  ①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损失;

  ②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③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注意各项目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

  ④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不包括转让损失);

  ⑤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⑥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⑦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2)检查有无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在12月份及时做出补提补计,做到应提均提、应计均计。

  ①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情况,对漏计折旧、漏计摊销的予以补提补计。

  ②检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情况,这两项费用是法定的可以按计税工资比例进行税前扣除的费用,是企业的一项权益,应计提。工会经费不缴纳的不用计提。

  (3)查阅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最好建立纳税调整台账),查找与本期纳税申报有关系的事项。主要包括:

  ①未弥补亏损;

  ②纳税调整事项,如未摊销完的开办费、广告费等。

  (4)对年度账务进行梳理,整理本年度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能通过账务处理的,最好在年度结账前进行处理。

  (5)注意其他税种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对账务一次详细地梳理的过程,其间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也应一并处理。如视同销售漏交的增值税;未按查补缴纳的增值税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未及时申报的印花税等。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会对相关涉税问题一并检查并做出处理。

  (6)年度中做预缴申报时,在不造成多缴所得税的情况下,需做纳税调整的尽量做纳税调整,虽然不做纳税调整也不构成偷税,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及时记录反映纳税调整事项,二是能及时反映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预缴申报时不能及时做纳税调整的事项,应养成及时记录的习惯。

  (8)对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主要税务法规,结合最新的此类税法,每年至少要细读一遍。

  (9)在某些事项的处理上当与主管税务机关理解不一致或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理解也不一致时,宜采用稳妥、保险的处理方法。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主要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等企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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