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于2016年底宣布破产。今年,大多数雇员都参加了失业保险。我拒绝支付失业保险,因为我在附近的一家私立医院找到了一名临时工来打扫卫生(如果其他人与我们签约,我们会为他们工作)。这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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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是可以缴纳失业保险的,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
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失业保险。从法律方面出发,失业保险是面向所有从业人员的,只要双方产生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人员购买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有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一是连续工作已满1年,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二是用人单位已为该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再续订或者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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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