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调整咨询

我在原单位干搬运工16年了属于特殊工种,现在被单位开除了,自己交养老保险55能正常退休吗险55能正常退休吗?我在原单位干搬运工16年了属于特殊工种,现在被单位开除了,自己交养老保险55能正常退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15 13:08: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补办养老保险。这一新消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通知》,即日起,我市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通知》明确,2003年10月15日前具有我市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补缴费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镇(区)劳保所申请,经市人社局复审合格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通知》规定,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
    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补缴,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标准,最多减少不超过一万元。从2011年8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可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当月一次性补缴53590元,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指出,201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从当前参保时点起往前推算,并按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补交基数。
    到达退休年龄时,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此次补缴政策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措施,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
    本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 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所需议文件:
    1、当地人力社保局认定单位特殊工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一式5份);
    3、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一式5份);
    4、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
    5、个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请。
    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
    第一步:单位填写《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并加盖单位章;
    第二步:《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第三步:单位带社保登记证、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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