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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治疗期间没有使用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卡可以在治疗后报销吗?报销流程是什么?

保险赔偿
2020-03-29 12: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保保险可以询问医院的主诊医生或者护士。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 医保卡看病如何报销,  
    1、用医保卡是社保的话:门诊不报销,用你医保卡每月的金额,用完就自己承担了,住院的话{住院费用-自己承担的起付线-自费药(营养药、进口药)}*85%报销,其他部分自己承担。  
    2、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3、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医保卡报销有起付线,济南市为照顾参保人的利益,现执行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门规起付标准400元。定点社区医院机构200元。  1000-10000元(含10000元),统筹基金负担85%,个人负担15%;10000元--90000,统筹基金负担88%,个人负担12%。90000-20万,统筹基金负担90%,个人负担10%。  
    4、补充一点就是所有能报销的应该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如果是医保范围外的用药,都是自费药,不能得到报销。
  •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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