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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

2018-08-09 17: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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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当交通事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时,就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了。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相关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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