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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伤残鉴定程序

2021-10-17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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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有保险的意识,而且保险意识也比较强,往往会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选择购买意外保险,那么意外保险的话,如果要赔偿,怎么样去进行伤残鉴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意外险伤残鉴定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意外险伤残鉴定程序


  1、主要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报案: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一般在出险3天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

  (2)收集单证:办理理赔手续时需要提供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等。

  (3)保险公司审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审核并根据结果发出赔偿或拒赔通知。

  (4)领取赔偿款:受益人接到支付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2、保险专家提示,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后,首先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在赔付过程中资料准备齐全是非常关键的,这样可以保证办理进度,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项。


意外险伤残鉴定程序

  二、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伤残鉴定费用可以先自己支付,再向肇事方追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三、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

  根据具体伤情不一样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出院后,特殊的伤情例如骨折需要六个月。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外险伤残鉴定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要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话,那么相应的鉴定结果是必不可少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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