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咨询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1年,其中企业于2000年初进行了重组,并重新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在2004年初到期后,该单位没有在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与我续签合同。我现在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5 13:2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补偿的情形有:
    1、劳动者未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