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咨询

你好,现在我们公司正在进行改制合并重组,对于员工赔偿是10年以下是满1年赔偿一个月,满10年以上也是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现在假如我们手里有公司违法行为可以作为谈判筹码要求公司满10年以上的按照每一年赔偿2个月,是否有操作性,因为科长级以上满10年都是2个月,

2019-06-01 18:03: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企业改制重组中,人员与机构或业务是紧密相连的。
    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都必须设置的机构所需人员,在原相关机构的人员中进行合理的分配;对股份公司新设置的机构所需人员,尽量在控股股东或发起人股东的职工中选择调配;依据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人员相互独立的原则,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严禁双重任职;财务人员不能在关联公司中兼职;股份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应相互分离。
  • 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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