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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需要开庭吗

2021-07-0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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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当面提出。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是很重要的,对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具有重要的意义,管辖权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那么管辖权异议需要开庭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管辖权异议需要开庭吗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但不会开庭审理,异议成立的,裁定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需要开庭吗

  二、管辖权异议的概念是什么

  第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第二,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

  第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管辖权异议需要开庭吗的法律知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但不会开庭审理,异议成立的,裁定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审理。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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