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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需提交材料有哪些

2022-12-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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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辖权异议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需提交材料有哪些,管辖权异议如果成立法院怎么处理

  一、管辖权异议需提交材料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需提交材料有: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

  4.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5.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由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二、管辖权异议如果成立法院怎么处理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法律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找法网提醒您,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

  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又能够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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