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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

2018-08-0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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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主体是异议申请人及其相对方。那么,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被告。

  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肯定要变更,但对于法院原本确定的举证期限是否要变更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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