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的规定

2019-05-28 16: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行使属于法院的职权、也是国家司法主权的重要体现,而对于被告一方而言,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是被告的一项法定程序权利。在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提出申请,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的规定?其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的规定

  根据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的规定

  新旧民诉法都要求在答辩状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对比一下,新旧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都是一样的,没有变化。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纠纷一案,因申请人的住所地与经营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之规定,属专属管辖之范畴,也即本案应由×××法院管辖。

  申请人特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为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三、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的规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以及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的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