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咨询

盗窃他人金饰价值5千多,立案了,以归还,被害人不追究责任,也写了谅解书,这个会怎么处理

其它
2019-06-22 17:03: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各地区因经济发展的原因,盗窃罪的量刑数额有一定的不同。
      吉林省盗窃罪的起点是2000元。会在三个月拘役到九个月有期徒刑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罪如果已经既遂,之后退还赃物的行为会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因有前科,是量刑的一个加重情节。
  •  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可以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书,同时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6.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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