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咨询

我弟弟因和被害人喝酒发生口角,用啤酒瓶子打被害人后脑补,。导致被害人在医院住20天院,家属把被害人接回家中几日后死亡,我弟弟当时自首,一审通过法院调解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元,被害人家属不追究其责任了。请问我弟弟二审还会被判无期徒刑吗?麻烦您了,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9-18 15:4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如果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不会因此而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治安处罚,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一、保外就医期间也算刑期的,属于监外执行。没有一次多长时间这种说法,只有两种情况:
    1、如果病愈后刑期未满,就继续执行剩余刑期。
    2、病愈后刑期已满,就释放。
    二、要申请保外就医必须是: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可能会死亡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残疾,生活难以自理。
    4、年老多病,已无危害社会可能的。
    三、不能申请保外就医的几种情况: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