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咨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现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当事人现在还在治疗当中,以后产生的费用后面可以另案提取诉讼么?

2019-10-07 14:3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要求所有伤害的人提起民事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一般规定的例外情形有以下这些:   刑诉法解释第155条第3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道交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第22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据此,交通肇事案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与民事侵权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一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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