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咨询

第一次鉴定面部轻微伤.伤口轻伤二级,第二次都是轻微伤,我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他吗?还需要派出所不予立案证明吗?

暴力伤害
2019-10-10 22:06: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你好,应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好。按照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另外收取原告诉讼费,而单独民事诉讼则要收取诉讼费;另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与刑事诉讼部分一并审理,诉讼时效更短,更有利于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而民事诉讼的时效则更长,可能旷日持久;在刑事部分审理民事案件,有利于向被告人施加压力,如被告人积极赔偿,可争取较轻的刑事处罚,但是在刑事部分已经判决的情况下再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由于已经被法院判决,可能对民事部分就无所谓了。
  •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