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咨询

你好,犯人逮捕后多久开庭,,,,

刑事辩护
2019-10-23 11:17: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您好,一般一个半月,可延长至二个半月。如果是重大案件,则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再适当延长。《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法庭同意当事人和辩护人的申请,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期限,不计入第二审审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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