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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案件和解,拿到执照,开庭需要辩护人吗?

刑事辩护
2020-05-06 14:3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关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法院开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 律师为被公诉的被告人辩护也是履行法定职责,律师可以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辩护意见,以便法院能够更加全面地考虑案情,能使被告人得到更为公正的判决。
    所以,即使被告人的确有罪,律师仍应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是基于犯罪分子也有人权,其也有自我辩护的权力。在公权力面前,由于公权力的强大,犯罪分子是比较弱势的,其也需要律师为之提供法律服务,因为办案机关没有的对抗力量,此罪可能定为彼罪,罪轻可能定为罪重,在侦查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形讯逼供等违法情形,这些都需要律师的参与,所有,不能单纯的理解罪犯就不需要辩护。
  •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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