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咨询

你好,我是受害者,对方用剪刀刺刀,鉴定出轻伤。 去年8月,我个人原因在派出所撤销了案件。 受伤后,对方没有给我任何赔偿。 住院的是我自己。 我现在很后悔,能重新立案吗?

暴力伤害
2020-06-02 16:2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与是否能够做工伤鉴定没有直接关联。若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即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通知你去了解情况,撤案件
  • 最好让伤者写谅解书,因为故意伤害轻伤,公安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如果管,就是公诉案件,如果不管就是自诉案件,所以本案关键看公安的态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