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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死缓不能减刑

2019-05-2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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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缓是一种刑事处罚措施,也是我国死刑执行制度中的一种独特制度。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缓期两年执行,两年期满后,可能出现减刑的情况,但也有可能不能减刑,那么什么情况下死缓不能减刑?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来认真了解一下。

什么情况下死缓不能减刑

  一、死缓是什么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为: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犯罪未立即执行死刑的,死缓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两年考验期从核准死缓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因重大立功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减为有期徒刑18年以上20年以下;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考验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10年以下。

  5、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三、什么情况下死缓不能减刑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4、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综上所述,根据犯罪分子的实施犯罪时的具体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某些条件时,死缓不能减刑。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面对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分子,法律必须予以严厉处罚。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作更多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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