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办案规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查明事实,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及时裁决。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2、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办案规则主要注意在委员会领导下,遵循法律法律,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
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