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属于运营规模较为小的企业。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的生活条件,我国做出了很多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其中就包括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那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当年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是否发生全部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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