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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通缉程序

2018-08-1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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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网,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何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那么,网上通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网上通缉程序

  1.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2.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3.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通缉令中应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5.通缉令发出后,如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日期。

  6.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以后,应当及时部署,积极查缉。对于通缉在案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公民都有权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7.被通缉的人已经缉拿归案、死亡,或者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发出撤销通缉令的通知。

  二、通缉令

  写明发案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负责人决定。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人犯被捕后要立即撤销通缉令。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必须及时布置,积极查缉。查获被通缉人后,要迅速通知发布机关核实。检_察机关需要通缉案犯时,应办好逮捕手续,请公安机关协助办理。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网上通缉程序,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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