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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通缉是全国通缉吗

2020-03-3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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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网上通缉的概述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

  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二、范围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三、重要意义

  网上追逃机制有利于增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防逃意识,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有利于充分调动民警"破 案追逃"的积极性;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密切配合,整体作战;有利于强化公安基础工作;有利于加强公安信息网络建设;有利于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

  综上所述,利用信息技术的革命,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网上追逃机制有利于增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防逃意识,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对强化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有着积极意义,如果您还需要帮助,请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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