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法院下达黑名单跟通缉令的区别是什么

2020-03-26 09: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黑名单和通缉令,可能也对他们有些了解,但是有些人也许了解得并不深入,导致会把他们搞混,那么法院下达黑名单和通缉令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他们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院下达黑名单跟通缉令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法院“黑名单”,是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法院建立失信人员信息库,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进行信用惩戒。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本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法院下达黑名单跟通缉令的区别是什么

  二、被通缉的对象应当包括哪些

  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这样,通缉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红色通缉令可能要重复发放好几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法院下达黑名单跟通缉令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其实黑名单和通缉令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只要知道他们各自的概念,就能清楚地知道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