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咨询

你好,律师。2008年的故意伤害罪是民事加刑事罪。其中一人被判处一年半监禁,另一人被判处八年监禁。我没有收到对方超过6万元的赔偿金。法院说我应该提供对方的财产记录。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刑事辩护
2022-07-29 11:43: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被人故意伤害如何处理
    1、首先你可以申请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公安已经介入的话,那么你应该会有个伤情鉴定书,看是否构成轻伤以上,如果是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一般量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是,可判处3到10年,现在你可以坚持打算不写谅解书给对方,那么到时候对方没有酌定的量刑情节,并且没有悔罪表现,那么法院会根据法定的量刑幅度进行判决。
    2、实践中因为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先介入,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担心对方托关系,那么如果在公安阶段对方脱了关系,让公安那么撤案,事情就会显得难办了,按照正常情况,对方故意伤害的行为,使你构成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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