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受害者。我被别人用刀殴打和割伤。我还找到了另一个人。警察局没有处理,让我等警察局的电话。警察局没有一直给我打电话。我该怎么办?2018年1月27日发送。我的手被砍了一刀,头被砍了两刀。我现在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9-15 06: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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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刀砍伤人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被砍者的伤情决定。如果被砍者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伤情鉴定的,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被砍者经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构成
故意伤害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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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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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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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