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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有效性要具备哪些要件

2018-12-17 15: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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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欠条的有效性要具备哪些要件?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欠条的有效性要具备哪些要件


  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情况下写的欠条都是有效的,只不过要注意一些细节上的问题,欠条要够严整才不会被人钻空子。具体来说,欠条可以参照以下写法:

  欠条

  今欠到张三人民币现金贰万陆仟壹佰柒拾(¥26170.00)元整,经双方协商约定于2010年12月30日前全部清偿完毕,特立此据。

  此据!

  欠款人:李四(盖章)

  2009年12月23日

  在书写欠条时,如果有其它人在场的话,在欠款人下面还可以增加一栏傍证人,并请傍证人签名盖章。

  二、欠条有效期几年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欠条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欠条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欠条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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