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州生育险报销的流程

2019-01-02 15: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中国的相关保险政策中,生育保险作为比较特殊的情况被单独列为重要的保险形式之一,在广州生活或者工作的朋友需要了解有关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内容。那广州生育险报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广州生育险报销材料需要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说明。

广州生育险报销的流程

  一、广州生育险报销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二、广州生育险报销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则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流产的,需提供B、C两项主要材料。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C一项主要材料。

  三、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特殊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广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医疗费(参保职工因急诊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广州生育险报销的流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讲到这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