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包括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法定继承人份额在同一顺序内是均等的。
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按照下列顺序和范围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份额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找法网提醒大家,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民法典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屋时,法定继承人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