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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财产分割原则,法定继承需要证明吗

2022-08-05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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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继承的财产分割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均等,但如果存在例外情况的可以不均等,如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法定继承需要证明,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

法定继承的财产分割原则,法定继承需要证明吗

  一、法定继承的财产分割原则

  法定继承的财产分割原则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继承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二、法定继承需要证明吗

  法定继承需要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此外在继承父母等相关人员的遗产的时候还需要继承公证。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找法网提醒,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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