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的顺位排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开始继承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的顺位排列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结果是否既遂或未遂。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符合主客观要件。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无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以后确有悔改表现的,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定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找法网提醒您,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属于情节严重。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