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的,对该遗嘱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不生效,被继承人尚未死亡的,可以重新拟定一份新的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被继承人死亡的,直接按照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的,如果唯一的遗嘱继承人死亡,但被继承人尚未死亡,且又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则可以重新拟定一份遗嘱。如果没有立新的遗嘱或者被继承人死亡的,则自动变更为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后遗嘱还有效。找法网提醒您,遗嘱生效条件为,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与遗嘱继承人是否死亡无关,只是没有遗嘱继承人的,遗嘱继承应当转为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不是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