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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2019-01-1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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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大多数人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之外,也希望子孙后代能够继承自己创造的财富,得以富足的生活下去。那么,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被继承人债务如何确定?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法律地位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后形成的。我国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分成两类:

  (1)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直系姻亲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相同。

  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当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但如继子女已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子女尚未成年,而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解除。如离婚时,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则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因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解除。

  三、被继承人债务如何确定

  被继承人的债务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公法领域中的财产义务

  另一类是私法领域中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取得遗产的人应该在取得的遗产份额实际价值之内来清偿债务。

  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成员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家庭的共有财产来清偿,不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部清偿。家庭共同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部分应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债务。

  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继承人的名义欠的债务都是其个人债务,以下两种债务虽以被继承人的个人名义形成但不应完全归为被继承人的债务:

  (1)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家庭债务。

  (2)因继承人不尽扶养、赡养义务,被继承人迫于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这种债务应先用遗产清偿,对不足部分继承人仍然负有清偿义务。

  3、应区别被继承人债务与继承费用,继承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支付,但不属于被继承人债务。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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