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咨询

我是2000年出生的一个女人的儿子,现在分手了10多年,没有任何证件,现在我找到了一块地方,今天到民政局,他请我去法庭起诉我的儿子和我的妻子和结婚证没有关系,他不难我吗?

2020-09-11 12:1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
    (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 您好!如果没有结婚证,您可以要求分豁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来起诉。看你老公是什么态度?如需帮助请来电。
  • 可以去起诉的,抚养费应该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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