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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保证书怎么写

2018-08-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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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海损是指,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就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那么共同海损保证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共同海损保证书怎么写


  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二)称呼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1.保证书的缘由

  要阐明为什么写保证书。要叙述清楚当时的条件和有关情况,使保证的具体内容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

  2.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指保证人作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保证等。保证书此部分一般以条条的形式列出。

  (四)结尾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如“上述各项保证做到”。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五)落款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分类:

  (1)按损失形态分:物质损失(牺牲)和费用损失

  前者是指船舶或货物的灭失、损坏等有形损失,后者是指救助费、避难港港口费用等费用支付的损失。

  (2)按损失程度分:部分损失和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船舶在暴风雨中倾覆雨灭失即为实际全损,船舶遇难后虽未达到全损的程度,但所需支付的救助费和修理费两项或其中之一项高于船舶的价值,该船就可以构成推定全损。

  船舶和货物遭受的损失未至全损的程度谓之部分损失。

  (3)按损失性质分: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害及费用支出。

  如船舶触礁导致船底损坏,是牺牲,修船费是费用支出;或通风筒因大风浪被迫关闭致使需要通风的货物受损等。这类损失由受损方自负或责任方负责。

  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了火灾、车叶失落等意外事故,如不及时采取特殊措施,船舶和所载的货物就有灭失;或者已经受到的损失势将扩大至全损的危险,为了避免船货面临的共同危险,不惜使货物遭受水损而尽力引水灌舱灭火,或者呼请拖轮将失控船拖带至安全港。

  这种为了船货共同安全,采取合理措施所引起的特殊损失和合理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希望通过找法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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