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要收入证明,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需要收入证明,但协议离婚不需要收入证明。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视选择离婚的方式而定,协议离婚要准备身份证和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诉讼离婚要准备身份证明、争议的事实、证据及证据来源等。
离婚不一定需要开收入证明。如果夫妻双方自己协议好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那么是不需要开收入证明的;如果协议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的,需要开收入证明。
协议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等。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起诉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我国没有驻该国使领馆的,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找法网提醒您,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