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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者的增资增资募集,是根据被合并者股东享受的被合并者的净资产投入合并者,设立新公司。 其中合并者为地方国企,被合并者为中央企业,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个过程中,哪个部门需要审查这个合并事项,有什么样的注意事项,比如制度上的障碍,时间过长等等。 这个没有必要打出财产权交易中心的招牌。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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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06:43: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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