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签订了招聘合同,其中包括股票激励的条款,我承诺每年或者支付公司股份的1%,公司一次给我10%的股份,已经注册。 今天我工作了3年。 我想退休,我这股股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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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有如下10大要素:
1、股权激励的目的和原则;
2、股权激励的对象与范围;
3、股权激励采用的模式,即为股权激励的工具;
4、股权激励持股的载体,一般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5、股权激励的总体数量及个人数量的分配原则
6、股权激励的价格
7、股权激励的实施时间与周期
8、股权激励的来源
9、股权激励的授予的条件
10、股权激励的总的机制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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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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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上述决议不赞成,并且投的是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提出请求,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收购股权的价格由该股东与公司协商确定,如果在该股东与公司不能就股权收购事宜达成一致,则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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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